财政司翟克诚打了个愣神,“高爵士对浦伟仕有哪些意见?”
“对于你我而言,惠丰撤离香江的策略不算什么秘密,从在商言商的角度去看,也没什么好品头论足的。”高爵士加重语气道:“但是有一样,惠丰是香江的准中央银行,身上担负着很多对香江金融系统极其重要的职责,它撤离香江,无可避免地会对香江金融系统的稳定运作,造成关键环节上的空白,比如整个香江银行业的票据结算系统,所以,必须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可我看到的是,浦伟仕领导下的惠丰,在部署惠丰撤离香江的同时,却贪恋准中央银行的福利,没有积极做出交接方面的明确计划。”
对于高弦所提到的香江银行业票据结算系统,在这里有必要花费笔墨简单解释一下,以理解博弈的价值所在。
普通人对银行的接触,大多停留在存款、取现的认知层面上,但这些只是银行业运作的一小部分,整个经济体系没必要处处动用现金钞票进行交割,包括有钱人潇洒签下的支票、公司的承兑汇票在内的票据,才是绝对的大头,而这就涉及到了各家银行之间的票据结算。
香江银行业的票据结算,通过香江银行业公会的中央票据结算所来实现。
香江的持牌银行,必须是香江银行业公会的成员,如果哪个银行的经营违反规则,比如不遵守《香江利率协定》,以超过规定的高利率,吸引存款,就会遭到被踢出香江银行业公会的惩罚,自然也就没资格使用香江银行业的票据结算系统了,这便是香江银行业公会江湖地位的一个反映了。
根据《香江银行业公会票据结算所条例》的设计,香江银行业公会中央票据结算所共分为三个级别,最下面的一级为次结算银行,其必须在上面一级的结算银行,开设账户,统一结算;而位于中间一级的结算银行,又必须在最顶级的管理银行,开设账户,统一结算。
显而易见,惠丰就是香江银行业公会中央票据结算所的管理银行,拿高氏银行集团来讲,高益银行、有利银行属于结算银行,香基银行、友联银行等成员,则属于次结算银行。
在票据结算过程中,如果结算银行们在惠丰银行的结算账户,出现了盈余,那惠丰银行无需向结算银行们支付利息;反过来,如果这个结算账户被透支了,那结算银行们要向惠丰银行支付利息,
事实上,按照《香江银行公会票据结算所条例》的规定,结算银行们在惠丰银行的结算账户,必须经常保持充裕的结余资金,以应对票据结算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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