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巨大异味之前都不会有人发现,哪怕现在气温挺高,也得需要个几天,席勒可等不了那么久。
他在房子里转了转,非常不出所料的是有个地下室,地下室的钥匙也挂在钥匙串上,席勒没费什么劲,就打开了门。
不过这个男人确实给了席勒一个惊喜,他其实不是个器官贩子,而是个器官收藏家。
这个男人可能有些医学背景,对于人类的内脏有迷恋,所以在他家地下开了一个内脏博物馆,整个地下室除了工作区全都摆着密密麻麻的架子,里面都是被泡在溶液中的器官,粗略估算也得有上百个人的了。
席勒看了一下标签,这个男人干这事儿已经快30年了,因为不挑食,没有什么特殊偏好,纯粹的随机杀人,所以一直没被发现。
席勒去工作区看了看,抛尸的手法倒也简单,有用的部分留下,没用的部分打碎,头发骨头之类难缠的部分都用化学品溶掉,一股脑的倒进下水道里就行了。
也就是中心城执法水平不高,才这么多年没被发现,但其实对能力不高的普通人来说,这种相对比较简单的抛尸方法反而是风险最低的,那种花里胡哨的太容易失手了。
席勒想了想,觉得一起牵涉到数百人的案件应该足够引起中心城警方的重视了,一旦中心城警方发现,这情况自己可能处理不了,必然求助于闪电侠,就可以把他引出来了。
看来这个人是不能杀了,不但不能杀,还得让他闹出点动静,才能让警方发现这起案子。
席勒把这个男人绑了起来,回到了康斯坦丁逮小偷的那个房子,看起来他已经解决了问题,并拿回了钱包。
看到席勒走过来,康斯坦丁晃了晃手里的钱包说:“搞定了,我揍了他一顿。”
“跟我来。”席勒说。
他们两个回到房子再看到被绑住的男人的时候,康斯坦丁还有点疑惑,因为这家伙虽然看上去还算强壮,但实在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那种很普通的中年美国人。
直到康斯坦丁看到地下室的壮观景象,他才对这个男人另眼相看,要论变态,果然还是得你们美国人。
席勒简单地讲述了一下他的计划,康斯坦丁觉得没问题,当然如何让这个男人闹出点动静,自然还是要靠魔法。
康斯坦丁上去摆了个法阵,当他把绳子解开之后,男人就像个丧尸一样冲了出去。
没过多久,刺耳的警笛声在社区的边缘响起,大部分窗户的窗帘都被拉开了一个小缝,很多人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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