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颜狗了。
苏成意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帅,但好歹基因摆在那里。
杨柳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苏泽朗年轻时也是帅得很客观,并且还有文艺摇滚青年这个气质加成。
所以说,女生缘这回事儿,光靠一张好看的脸是没用的。
苏成意想了想,虽然现在看起来他的桃花运的确有些旺盛,但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起到一个气氛组的作用。
到现在为止,真正跟他接触比较深的,除了楚倾眠和陈锦之,就是梁妮娜了。
自从上次梁妮娜认认真真地说出那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之后,苏成意才算是接受了梁妮娜的确是真心喜欢他这一现实。
不是小孩子心性,也不是感激,就是喜欢。
但苏成意还是明确地选择了拒绝,他自觉情感淡薄,绝不是现代版段正淳。
段正淳虽然处处留情,却又是真心实意地爱着他的每个女人,是个多情又痴情的矛盾人物。
苏成意觉得他大约是做不到那种程度的,他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已然是一次意外,又如何要把心分给第三个人呢。
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两瓢饮。
苏成意定了定心神,忽然伸手握住了陈锦之的手腕。
虽然两个人的手都藏在桌下,但陈锦之还是被惊了一下,侧过头来看他。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苏成意看着她的眼睛,笑着说道。
我在花丛中任意来回却懒于回顾,一半因为我潜心修道,一半因为有你的存在。
陈锦之清楚知道这句诗的释义,她微微抿起嘴唇,如帘的眼睫低垂下来遮盖住流转的眸光。
“哎呀呀,孺子可教孺子可教。”
杨柳颇为欣慰地笑了起来,不由得感叹老天有眼,儿子没有遗传不靠谱老爹的花心大萝卜基因。
“婉婉,上次我们有写过这首诗的对不对?你还记不记得呢。”
杨柳牵起林知婉的手,笑盈盈地问道。
从前段时间开始,林知婉就已经在闲暇时间开始练习写字了。
常用字她基本都认得,就是写得不好看,还经常有错别字。
现在不用干一些苦力活了,所以正在趁着闲暇时间努力提高文化水平中。
杨柳年轻时本身就是个爱读诗写诗的文艺青年,当然乐于帮助,林知婉最近已经学会很多首古诗了。
其中就有这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