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版权的合作比较麻烦的就在这里,版权所有方希望能够完全支配自己的版权,但版权的使用方也希望能够尽可能的独占这个版权,只有这样才能够利益最大化,并且不为他人做嫁衣,如果坚持版权完全归属自己,恐怕湘南卫视不会跟自己合作,也不敢跟自己合作,但是,矛盾的是,李牧又想把版权拿在自己手上,以后可能还要做很多的综艺节目,如果第一个版权就守不住,往后的版权都会出现问题,《超级女声》的版权海外授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好声音那种吊炸天的导师+转椅+选队PK的模式简直能把发达国家的市场一网打尽,到那个时候,如果往外授权版权,还要跟国内的电视台分一杯羹,李牧心里难以接受。
版权问题有些僵持不下,一旁的陈婉也不免有些着急,于是她开口提议:“能不能设定一个条件协议,版权虽然归属牧野映象,但在规定时间内,湘南卫视只要遵守兑现了协议中的条款,牧野科技就不得把版权转授他人。”
李牧忽然想到荷兰Talpa公司,也就是“好声音”版权的所有方跟浙省卫视的版权之争,Talpa当初是将版权按照一定的年限独家授权给了浙省卫视,但是Talpa多留了以个心眼,也就是合约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续约谈判,在规定的期限内,浙省卫视并不是完全拥有了版权使用权,而是仅拥有一个优先续约权,优先续约权是一个很扯淡的概念,双方谈判,如果有其他人出价更高、原本的购买方又不准备加价的话,优先续约权就失去了作用,以至于好声音的版权最终被其他公司拿到手,浙省卫视只能紧急改名、换商标、换套路。
李牧并不是想坑湘南卫视,只是想把更多主动权拿在牧野映象的手中,所以他便向徐松提议:“这样吧徐台长,我再给一个合作方案,版权拿出来作为一项单独的资产进行单独计算,牧野映象可以把三年的版权拿出来给湘南卫视使用,每年的版权费用为五十万元,三年后湘南卫视有优先续约权,具体的续约条款,我们到时候可以再协商。”
好声音卖给浙省卫视的时候,第一年也只买了两百万,结合眼下的市场行情,五十万的价格不算多也不算少,如果是其他公司要把一份没有经过实践、完全停留在纸面的方案卖给湘南卫视每年五十万,基本上是天方夜谭,但是李牧就不同了,毕竟代表着整个牧野科技,资源强大。
徐松稍微考虑了片刻,方才一开口就提十年,也是为了让李牧往下压,他自己并不认为一档选秀节目真的能有很长的寿命,以他个人的经验来看,目前各种选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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