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更好。
林奇单脚勾住房梁,像一只蝙蝠似的垂下身子,哪怕隐身能力无法生效,他也依旧是身怀绝技的顶尖刺客。
看来要冒险去一趟蓝椰城了,塔萨魔铁这种珍贵的材料可不是随便哪个小城市的匠人就有资格锻造的,至少要去南部城邦的主城找找看。
要杀了他吗?
林奇有些犹豫,再怎么废物,这家伙毕竟是正格的猎魔人,杀了他,恐怕神殿不会善罢甘休,而且,自己也实在不想回到过往那种四处流窜的生活中了。
好吧,走运的家伙,既然你已经睡着,那我也没必要非取你性命不可。想到这里,林奇取出锯索(一种细长的合金锁链,可以轻易锯断人的脖子),轻轻一甩就精准的套住了刀柄,接着手腕一抖,黑刀瞬间离鞘而出、飞入他手中。
好沉,以这把刀的体积来说,哪怕通体使用燃钢打造也绝不可能这样沉重。借着透进窗户的月光,可以看到黑曜石般的刀身在月色下泛起沉稳的光泽,令人没来由感到一阵安祥。
是的,确定是塔萨魔铁武器!
林奇的心脏几乎要被狂喜给挤炸了,以至于他第一次看到雷恩的双眼时就像没看见似的挪开了目光,一秒钟后,两人眼睛才再次凝视在一起。
“刀鞘不要了吗?莫科兽皮做的,虽然不值什么钱,但还算结实。”
雷恩仰着头笑咪咪地说,他的眼神清澈坚定,没有半分醉意、也看不出任何怯懦。
啊啊啊啊啊啊啊!!!
回去后我一定要把今晚与这猎魔人打过交道的蠢货全部杀光才能解恨!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浑身炸起的寒毛还没落下,林奇已经瞬间翻身纵出窗外,在月光下他的身影呈现半透明的胶质感,那代表他已经发动了隐身能力,只需要去到一处月光照射不到的地方,那就安全了。
幸运的是,那家伙真的不是圣能者,林奇是刀口舔血活下来的人,他相信自己的感觉。
跃过几间屋顶,林奇终于看到了一处窨井盖。他翻身落地、抓起井盖扔到一旁,泥鳅般溜进了下水道,之后又一口气跑出老远,他才慢慢停下脚步、拄着黑刀大口喘息——下水道里扑鼻的臭气从未如此甜美,恐慌慢慢消散了,取之而代的是自得与满足。
“喂,井盖不要乱扔啊,砸到人怎么办?哪怕砸不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
一瞬间,身后传来的人声再次把林奇从天堂打回地狱,他猛然回头,雷恩正带着微笑站在他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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