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
开始的大快朵颍。
百灵喜欢的就是他这股子傻傻的直性子和真性情模样,当然此时也不会去在意他的吃相有多丑,只是觉得这种好不掩盖的模样是真的很可爱。
看着十三哥吃的满嘴都是油,她也一脸满足的幸福。
……
其实,在温泉湖时候,百灵就对奴十三很感兴趣。
当时的她,觉得眼前的这个大男孩儿,给自己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听其言语,像是个单纯如同一张白纸的家伙,看其笑容,也像个心存阳光之人。
可是,当百灵偶尔触碰到他那双,隐藏在散碎头发里的眸光时,却又觉得此人绝对不是个简简单单的老实人。
那是一双深邃如同秋水之波的眼睛,带着三分冷意,六分聪慧。
还有一分是无情。
这个男孩儿,就像一只涉世未深,孤冷骄傲的灰色野狐狸!
虽然看起来不通人情世故,但是他却总是能用最简单的方法,表达出世人用太多复杂的套路和学问都没办法诠释的温柔和善良。
这是一种难得的至纯和至善。
百灵觉得,那是一种最高明的智慧。
至少,这种毫无城府的智慧,足以打动见惯了纨绔子弟的她。
……
自从温泉湖畔一别,百灵就被奴十三给迷住了,对他开始略有牵挂。
后来也想着,要去偷偷打听打听那个独特的男孩子,究竟有没有顺利通过考验呢。
但两人萍水相逢,又不知道个名姓,并不太好打听。
况且,百灵还是个清白的女孩子,贸然地去打听一个男子,也会让其他人觉得很奇怪。
原本以为,二人的缘分也就这么多了。
白牛山脉的兵营城那么大,那么多,想要偶遇一个人,简直是大海里捞针。
……
自从父亲去世,孤身一人的奴百灵,就很少回到位于玄字门街城区的老宅住了。
即使回来了,也要跟好姐妹香草一起回,并且也只会在香草家暂住一天。
但没想到,恰在这一天,买完用来做新菜的调味料后,打算回香草家的百灵,在街上一眼就认出了迎面走来的奴十三。
她当时心头欣喜万分。
只是有香草在,不方便表现出来。
为了不再错过这次相遇的缘分,百灵主动打了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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