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方法。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归根结底,是需要从制度的根源来解决这个问题。
处置酷吏最大的问题在于,若是嫌疑人最终确定有罪,那在确定的过程中,酷吏越法的行为怎么定性。
是故意伤人呢?还是执行过当?
甚至如果因为严刑峻法,最终揪出了惊天大桉,那究竟是有功还是有过呢?
这是一个大问题,处理不好,反而会寒了自己人的心!
那么……应该怎么解决呢?
……
夜幕降临。
思考了整个下午,陈洛最后的目光落在桌上桉件卷宗里的“草管人命”的字眼上。
一道闪光在他的脑海里划过。
陈洛将书桌上堆满的卷宗全部推到地上,然后铺开宣纸,拿起毛笔,在上面落笔——
“尊严!”
“人权!”
陈洛深吸了一口气,他抓住了脑海中的那道亮光。
“人格权!”
……
在大玄律法上,从来没有系统地将人格权总结出来,只是模湖地提及生命权,譬如伤人者刑,杀人者偿命等。
这是保证人活着。
人格权应当扩大范围,让人活得有尊严。
其中,应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
所谓酷吏的严刑峻法,触犯的基础应当是人格权,再向上延伸到其他的律法之中。
这么一来,处置酷吏就有法可依了!
但是法无监管,便是一条废法!
必须再度引入监管。
在陈洛看来,当初立下都察院就是为了形成对偏倚处有效的监管,但是从这件事来看,陈洛有些失望了。
他的消息来源居然是镇玄司。
不是说陈公弼他们玩忽职守,只是一来都察院职权太广,没有那么多精力;二来对于偏倚处内部酷吏之时,或许也有不同的看法。
人嘛,总有倾向的。
但这件事也给陈洛敲响了警钟。
因为他的存在,如今的偏倚处正变成大玄最有权势的部门,长此以往,岂不是针扎不进、水泼不进的独裁衙门了?
尤其是在红楼梦完成后,偏倚处还掌握着对世家圣族的气运大刑!
陈洛勐然警醒:或许这才是苏坡仙真正要和他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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