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出动了五十三支平叛部队,搞得她不厌其烦,最后只能将此权力临时下放,由标一级的指挥主官——也就是标统来决定。
按照这一临时规定,除非发现此次叛乱者拥众过万,否则不必上报远征军司令部,由各部队按照驻地或临时战区辖地原则自行解决。
终于空出时间来的刘馨并没有就此清闲下来,她的工作是所有人中最为繁忙的,一方面是以副司令身份实际主管军务,一方面又因为是“秘书长亲临战区”,毫无疑问地也得负责其他政务,真个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了。
这一日,她正在查看最新上报的莫卧儿帝国军事制度简报。这份简报不同于以往细作们东一言西一语的报告,它比较详细的归纳汇总了莫卧儿的军事制度,然后还考虑到了远征军高层事务繁忙的问题,另外给了一份简要概述。
这份概述很符合刘馨此刻的需求,因为她确实太忙了。根据这份简报概述,内务部间谍司归纳了莫卧儿帝国军事制度的几个关键特点:
其一,马尼普军制。马尼普军制是莫卧儿帝国军事组织的核心。在这一制度下,皇帝任命军官为马尼普,授予他们一定的军衔和土地(称为“伊克塔”或“扎米”)。马尼普的职责是招募和维持一定数量的士兵,并在战时带领他们作战。士兵的数量和质量会直接关系到马尼普的军衔和收入。
内务部间谍司分析认为:这种制度确保了莫卧儿皇帝能够迅速动员大量军队,且这些军队还拥有相对不错的军事素质。
其二,军事种姓制度。莫卧儿帝国的军队中,高等级的军官通常来自拉杰普特等传统的战士种姓。这些军官因其军事技能和家族背景而受到尊重。他们的忠诚和勇气是帝国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务部间谍司分析认为:这一制度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明军将领的亲兵家丁制,只不过在这里,“将领”是莫卧儿皇帝,“家丁”则是这些战士种姓出身的人。
其三,雇佣军。间谍司通过打探和汇总情报,发现除了本土士兵外,莫卧儿帝国还广泛使用雇佣军。其中最著名的是来自中亚的突厥人和阿富汗的帕坦人,他们在帝国的骑兵部队中占据重要地位。此外,皇帝阿克巴还建立了一支由非洲奴隶组成的精锐步兵部队,称为“巴克特什”。
内务部间谍司分析认为:这一制度类似于当初明军边军中的“达官(达,通鞑)”,这些人无论是将领还是士兵,都是靠给皇帝卖命来换取回报的——这回报可以是官职,也可以是钱财。不过既然是为财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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