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热血马特性,毕竟顿河马的主血系就是西伯利亚蒙古马和阿拉伯马,没必要多此一举。
总而言之,简单来说,就是想要搞出顿河马或者类似顿河马的新品种,高务实需要搞点北欧的“高头大马”来,而且未必需要种马,反而可能更需要母马。众所周知,优秀的种马是不好买到的,而母马则相对好买到一点。
这件事,就看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给不给力了,反正京华早就说过想买,而且是要高价买。只是这个问题对两牙来说也不是很好办——好马往往限售甚至禁售,这一点在欧洲也一样。他们天天打仗,谁肯把自家好马随随便便卖出去?那可是一个搞不好就会变成资敌的。
反正这事儿京华已经提出七八年了,至今两牙还一匹都没送来。高务实今天一来马场就想起这件事,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该给西班牙国王上点手段——比如你不给我搞来我要的高头大马,那我就要给你搞武器禁售了。
嘶……我怎么有点米帝那味儿了?
高务实正在琢磨这些国家战略级别的大事,忽然听到孟古哲哲小声欢呼:“老爷快看,我的珠儿!”
高务实一愣,心说什么珠儿,是你的侍女还是某颗东珠?但顺着孟古哲哲的目光和手指的方向望去才发现,她说的是一匹乌珠穆沁白马。
“这匹马……”高务实打量了一下,思索着道:“似乎有点眼熟。”
孟古哲哲喜滋滋地道:“就是老爷上次送我的那匹,它是一匹母马,毛色漂亮极了,就像东珠的颜色一样,是那种温润的白,所以我就给它取名叫珠儿啦。”
高务实笑道:“原来如此,你喜欢就好。”嘴上说着,心里也挺高兴,因为他发现孟古哲哲现在的欢喜是绝对的真情实感——这是有证据的:孟古哲哲刚才一高兴,连“妾身”都没用,直接用的“我”。
当然,高务实并不觉得有什么冒犯,甚至还更喜欢这样。毕竟,哪怕经过三十多年,他的现代人灵魂也并未消散,反而在有些时候显得愈久弥坚。
“老爷,我们……”孟古哲哲欣喜地开口,但与高务实目光一对视就立刻警醒起来,觉得自己刚才本打算说的话有些过了,改口道:“我们找几个骑手来看他们骑射如何?”
高务实笑了笑,道:“你刚才本想说什么来着,我想听你的心里话。”
“啊……”孟古哲哲有些尴尬,低头道:“妾身僭越了。”
“说。”高务实摇摇头,坚持道。不过,他是带着笑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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