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动,都不由自主地放权,几乎彻底放弃了对朝政的干预。
放权这种事并不容易。本质上来说,但凡是人,无论男女都有权力欲,当一个人曾经掌握过大权之后,想要轻松地放弃掉它,那是非常困难,甚至违背人性的,李太后当然也不例外。
然而,一方面是因为刚才所说的“冤枉高务实”问题导致李太后颜面大为受损,另一方面也因为大明的祖制对后宫干政异乎寻常的警惕与排斥,最终导致李太后选择主动放权,并且从那之后都很慎重,不愿意再直接干预朝政——即便在极个别时期她会旁敲侧击地影响一下皇帝。
不过这里有一点不得不说:大明的祖制虽然对后宫干政十分敏感,但由于大明对“以孝治天下”的高度重视,实际上依旧给了李太后这样身份的人以随时干政的特殊权力。
这个权力的来源十分简单:孝。
如此就有个问题出现了,大明为什么极其重视“孝”道?甚至宽泛一点说,中国绝大多数王朝为什么都如此重视孝道,以至于很多朝代都翻来覆去、不厌其烦地强调自己是“以孝治天下”?
中国早期金文中的“孝”字,是一个小孩儿(“子”字形)在老人的手下搀扶着老人走路的形状,用扶侍老人来表达“孝”的原意。
孝字从战国楚简中开始就有了隶书的意味,秦代睡虎地秦墓竹简、汉初马王堆汉墓帛书中的孝字,直接承袭战国楚简孝字形体而来,把老人的头、发、身、手合并简化为“耂”(“老”字头),最后演变为汉魏隶书及今天的楷书形体。
在《说文》中,篆文孝字形体是直接承袭西周金文孝字形体而来,而出土秦汉文物上的篆文孝字形体略晚于《说文》小篆孝字形体。因此从字形上来看,“孝”的本义就是尽心尽力地奉养父母。
狭义上的孝,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对父母长辈的“孝顺”。当然,虽然说是狭义,但实际上也包含了几种概念,是一个综合的体系。
古人认为,最低等级的“孝”,是指向父母长辈提供衣服、食物等物质生活资料,“以其饮食忠养之”,也就是满足父母的基本物质需求。换句话说,就是最基本的赡养父母。
比赡养高一等级的孝顺是“敬”,即子女晚辈向父母长辈发自内心的尊敬。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礼记·祭义》就说了:“养可能也,敬为难”。
古人所谓的“敬”,内容有很多,比如晨昏定省——皇后娘娘每日一早一晚两次去两宫太后那儿请安就是由此演化而来。当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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