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多。
神奇的是朱元璋的洪武年间,在他31年的统治生涯里,只出现了63次弹劾,平均每年约等于两件。
统计这玩意并不是闲着没事做,而是从这里面可以看出明代官员履行劾奏行为的情况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明初诸帝在位期间,政治形势整体平稳,政治斗争不甚激烈,弹劾行为大体在一种较为平稳有序的制度框架内运作。
宣德后弹劾次数逐渐增多,并在正统间达到最高峰,这是因为英宗时期宦官佞幸大肆干预朝政密切相关。
到了弘治朝,再度出现回落迹象,这应是弘治中兴、政治气象有所改良的结果。
此后直到明末,总体来看,可以说弹劾行为愈发泛滥,始终处于居高不下的境遇,由此亦可见明代后期政治斗争之惨烈。
明初、明中都已经是过去式,高务实虽然编过《大明会典》,对此心知肚明,但却不甚关心,他真正关心的还是当前。
或者说,是嘉靖之后的朝局走向。
以原历史中而言,嘉靖之后的大明朝就算是走向了后期阶段。在此期间,政治事件可谓此起彼伏,直到明末亦不显颓势。伴随着这些重大的政治事件,弹劾在其中更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几乎与每次政治事件相始终。
除各种重大政治事件之外,在某些特定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如科举考试,以及对官员进行任免、考核、廷推,乃至官员致仕、夺情之时等,也可觅得弹劾之踪影。
在这些制度运作当中,伴随着官员的升降迁擢,政治利益的天平出现倾斜,势必也会产生争斗,弹劾便在这种情况下孕育生成。
从《实录》的记载来看,最常见且威力最大的弹劾,大概有如下四种:一曰京察之劾;二曰廷推之劾;三曰夺情之劾;四曰科举之劾。
重阳大会时,张一桂想到用回头去查科考弊案的方式找王锡爵的麻烦,也是由于科举之劾威力巨大的缘故,至于王锡爵的数次考官生涯没什么小辫子可抓……那是另一回事,并不意味着张一桂的思路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针对具体对象的可操作性不强”。
而这一次高务实要针对潘晟发动的弹劾案,则正是四大弹劾案之一的“廷推之劾”。
所谓廷推,是指当朝廷中的重要官职空缺时,由廷臣推举人选以备皇帝任命的制度。
按明制,大臣入阁或受廷推,或奉特旨,执行时“内阁……廷推上二人”——也就是内阁提供两个人选让皇帝从中挑一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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