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东北方向。
孙佳琪来到他身旁,轻声问道:“陈宇,你这几天有事没事总喜欢往后看,你是舍不得你市区里的朋友们吗?”
“你怎么知道我市区里有朋友?”
小女人呵呵笑道:“你身上穿的衣服和装备,光靠一个人可没办法弄这么完备,比起我们团队里其他人,你算是大富豪了。其实我很纳闷,凭你和朋友们的装备,在哪儿都可以生活的很好,你为什么要一个人回南湖省?”
“我回去找我爸妈。”陈宇系起背包扣,提起斧头:“我有预感,他们还活着。”
他在心里默念一句,也要远离那个不知道算人还是算丧尸的女人。
尽管改变了行进路线,但团队的速度远比个人要快的多,而且更安全。
前进过程中,一些偶尔碰到的三三两两的幸存者们会主动上来交流,当听到这个团队是打算回乡下打造田园式生存基地后,大多数选择加入。
团队的发展就如滚雪球一般壮大起来,十几二十个人大规模砍杀丧尸和穿街走巷的声响动静不小,规模越大,愿意投靠的人越多。
因为,人是群居性生物,只有其中在一起,人身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四十有二的孙凯也没想到,从陈宇加入后,当他们六个人打着“回乡造基地”的名号迁徙途中,居然在路上收编了这么多幸存者。
当到达千达广场的时候,短短的十里路过去,整个团队规模已是三十六人,其中有十四个可以手持刀斧劈砍丧尸的男人。
队伍再次进行了分工,孙凯依旧担任总队长,下设三名分队长,分别是负责砍杀丧尸的陈宇和李斌,以及负责管理所有女人的刘璇。
刘璇这个女人有胆量可以跟男人一样上前杀丧尸,所以大家没什么意见。但大家对某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担任分队长很有看法,觉得他年轻识浅,光靠勇力可不能服众。
不过当孙凯说出陈宇有手枪并且会使用枪支后,大家看向他的眼神就不一样了,既是羡慕,也有嫉妒,却是没有人再反对。
枪这种玩意尽管不陌生,但对华国老百姓来说还是很稀罕的武器,尤其是团队中一些新男性成员,好奇地让某个小年轻把枪拿出来看看。
陈宇也没得办法,只好把弹夹卸掉,让他们摸个过瘾。
他对孙凯不经同意就把他有枪的秘密说出去很不高兴,尽管对方是好心想稳住他分队长的地位。若是说的难听点,对方是把他当虎皮扯大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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