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当对她负责。”
甘凯呈虽然是编辑部的但是对法律程序也了解就跟杨景行解释了一下。假如公司是跟杨景行签约那么杨景行就算是付飞蓉的经纪人。公司只和杨景行有经济往来至于杨景行和付飞蓉之间怎么办公司不管他们自己签合同去。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握有强大艺人资源的很大牌的经纪人才有这种待遇甘凯呈给杨景行列举了两个例子。经纪人的名字杨景行没听说过但是他们手中的艺人都是天王天后了。
杨景行有点不好意思:“这会不会不太合适?”
张彦豪说:“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是我要在合同中加一条你的歌只能给我们公司……拿一本样本你们看一下。”
这个合同就比杨景行卖歌的合同恐怖多了厚厚一本一百多页。他们说艺人合同就是卖身契没想到杨景行作为经纪人签约的合同也跟卖身契没什么两样。
比如经纪人手中艺人的一切活动都要得到公司同意。关于收入分成有很多种有演出的广告的或者是演戏的……这种收入分类都不同不同的分类有不同的分配方式但是大部分是公司拿大头剩下的经纪人再和艺人分。
而且所谓的经纪人对公司负责的条款就更是看得人触目心惊说白了就是经纪人得惟命是从。
杨景行一页一页的看得飞快跟数张数似的。张彦豪等杨景行看到某些过分的霸王条款的时候就安抚一下:“当然这些都是有商量余地的。”
杨景行笑:“要是没商量余地就太恐怖了。”
看了一会后杨景行想起来:“我没有太多时间能不能从你们公司再找一个人当经纪人照顾一下盼盼的生活。”
一直安静的付飞蓉终于说话了:“我不用。”
张彦豪说:“这个有必要只要你们愿意我无所谓。”
杨景行说谢谢然后就要告辞说还要回去和付飞蓉商量一下。而且付飞蓉也还要和家里人商量一下。
甘凯呈送杨景行他们到电梯前说了十几分钟的话主要就是关于合同的。他举了一个最实际的例子段丽颖就没和宏星签约而是张彦豪以经纪人的身份和公司签合同。当然段丽颖是天后张彦豪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天后少被公司约束而且能在合同条款中做许多文章让段丽颖比其他人享有更优厚的待遇。
而且听甘凯呈的意思张彦豪做段丽颖的经纪人是没拿提成的所以段丽颖这么多年一直都没离开宏星公司。
甘凯呈也对付飞蓉说:“你们现在的目标是要出唱片不管合同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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