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是被清晨的鸟鸣声惊醒的,他下意识的握紧了右手,刀柄带来的充实给他带来了一种安全感,他从地上爬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马尸旁,从马腿上割下一块肉,想要烤熟了作为自己的早餐,但昨夜的雨把一切都弄的湿漉漉的,他没有办法找到引火物,最后他只得将马肉切成一片片的硬生生吞下去了。
有点东西下了肚,他的体力恢复了不少,李自成正想考虑一下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走,突然听到远处出来一阵歌声。他的身体立即僵硬了,是官兵、是流贼、还是当地村民。他赶忙站起身来,向左右看看寻找一个躲藏的地方,但四周除了几棵长得东倒西歪的槐树、枣树之外,就都是讨厌的开阔地了,唯一可以藏人的只有一块半人多高的大石头,眼看着歌声越来越近,李自成一咬牙便跳到石头后面去了。
“月儿高,望不见我的乖亲到。猛望见窗儿外,花枝影乱摇,低声似指我名儿叫。双手推窗看,狂风摆花梢。喜变做羞来也,羞又变做恼。“
随着歌声越来越近,李自成也听得越发清楚,他虽然读书不多,但也听出了这乃是明时陕西流行的民歌中的一首,讲的乃是热恋中的少女等待情人焦急不安的心情,便是当时著名的酸曲,唱歌的是一个男人,偏偏捏紧嗓门乔装做女声,听上去颇有些怪怪的。突然一个尖利的声音打断了歌声:“大哥,这里怎么有匹死马?“
“嗯,看这马肉尚未完全僵硬,定然没有死多久,赶快在四周搜查,说不定就能拿住马主人!“
“糟糕!”李自成听到这里,不由得暗叫不好,转身想逃却触动了旁边大石上的几块石子,落在地上发出声响。顿时引起了来人的注意。
“听见了吗?“刚才那个唱歌的声音喊道:”石头后面肯定有人,快给出来,不然有你好看的!“
李自成咬紧牙关,只得站起身来,只见对面站着十来条汉子,个个都是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有的穿着粗布衣服,有的干脆就是裹着未经糅制的羊皮,头发也是乱七八糟的,与野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他们的武器是棍棒、骨朵、锈迹斑斑的斧子和长柄镰刀,为首那人身材高大,较之身旁最高的同伴都高出一个头来,留着连鬓胡子,身上套了件士兵常穿的胖袄,腰带上挂着佩刀与匕首,胖袄破损的地方露出铁质的甲片,头上戴着一顶铁盔,手上提着一根两头包了铁皮的长棍。他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可能就是那顶带兜帽的呢绒斗篷了,又厚又暖和,尾端沾满了青草的绿汁和血迹,配上他修长的双腿,倒好似一只大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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