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都是附属的,可以抓大放小。
并且,农业社会的治理成本很低,人口流动性不强,每个人的都是“有产者”。
因为哪怕某个人耕的田是别人的,他也依旧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但是到了盛唐,情况却发生了改变。长期的和平与日积月累,让商品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已经到了统治者不能忽视的地步。
简而言之,社会整体层面的粮食已经有富余,可以养出相对规模较大的工商业了。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兴,这本是社会向上发展的关键时期。
这时候,用农业社会的模式,来计算经济产出的办法已经不灵了。国家用收农业税的办法,解决不了新出现的商品经济问题。
大唐无论是货币,还是税收,都已经严重落后于经济模式的改变。
举例而言:洛阳城内织造的绢帛,质地优良者,或许一匹布就可以换一头牛,或者几石粮食。
而织造它们的人,都是“无产者”,没有被束缚在田亩之中,也无法衡量他们产出多少米粮。
因为这时候价格体系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扭曲,官府对这些经济现象失去了掌控。
甚至无法正确认识!
应该怎样引导这些手工业作坊,应该怎么收税,怎么管理,怎么平衡这些手工业与商业等“副业”,与农耕的关系?
一匹质地优良的布,与足以养活普通一家老小一年的粮食,在商品交易时是等价的,但它们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就真能等价么?
国家应该怎么调整其中的关系?
城市化造成了治理成本的极大增加,官员数量夜因此急剧膨胀。
而税收的落后,却又让增加的重担几乎全部转嫁到了农业人口上。就算没有土地兼并,社会也会一步步消沉下去,无非是进度条慢一些罢了。
这些问题是关联的,复杂的,隐藏深入的。
方重勇记得,他前世那个年代,国家都已经取消了农业税。换到大唐这边,就是租庸调已经被完全取消。
要是让这一世的人知道农业税已经取消,他们会简直不敢想象那是怎样一个世界。
这就是发展模式的区别,类比于从二维跳转到三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不是加几倍或者加多少的问题。思路换了,治理方式就必须跟着换。
而封建时代的发展方向,便是土地私有化,国家从田亩中收不上来多少税,然后只能变着法子被动从工商业中获取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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