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距离我
最近的一只干尸。
利爪扎进巨猿怪脑袋的感觉,就像你拿一根树枝插进松软的沙子里一样,稍微有那么一点点阻力和涩感,但却很轻松。
一击之下,黑色的巨猿怪利爪,直接从干尸的脑袋穿了出来,再看干尸,竟然像粉尘一样,化为了一滩灰烬。
这让我又惊又喜,惊的是怎么会这样,喜的是,我找到了干掉这干尸的办法。
“当~”看着掉在地上的M3冲锋枪及弹夹,我是毫不犹豫地捡了起来。
将巨猿怪的利爪插回腰间,我开始一边跑,一边摆弄手中的冲锋枪。
你别说那个年代的产物质量就是好,都是真材实料,即使过了七八十年,在没人保养的情况下,这冲锋枪竟然还能用。
枪栓一拉,发出机械地“咔咔”声,我立刻就扣动了扳机。
随着一阵“哒哒哒”连环枪声,弹壳极速地往外跳,有些甚至跳出一米多高。
我对枪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开枪的瞬间,由于没有预估好后坐力,枪线直接就飞上了天,枪也在手里乱跳,有种想要跑出去的感觉。
为了抓住枪,我便用力抓紧枪支,导致我扣动扳机的手也捏的死死的,结果就是一梭子三十发子弹,几秒钟就没了,还一个干尸也没打到。
我一脚踹翻一个靠近我的干尸,就地一滚,滚到一个干尸少的地方,换了一个弹夹继续。
由于有了之前的教训,外加我这人有点天赋异禀,第二次开枪的时候,我就可以轻松地操控起这冲锋枪了,虽然子弹跳出的速度依旧超出了我的想象,但我最起码干掉了一只干尸。
那只干尸被我击中脑袋之后,也跟先前的干尸一样,化为了一滩灰烬,地上留下了它的衣服和装备。
我抢着上前去捡枪,结果是一支三八大盖。
“卧槽~”我十分嫌弃,想把这破枪给丢了,不过想了想还是收下了了,有总比没有强,而且这枪威力还不错,最主要的是,当子弹没有的时候,还能用来当棍子抡人。
一把冲锋枪,一支栓动步枪,我顿时有一种吃鸡的感觉。
不过此时可不是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因为我的动作,导致了更多的干尸转向了我。
我此时需要赶紧跑路,我开着强光手电,一路狂奔。
只不过身上背得东西太多,一只手需要拿冲锋枪,另外一只手还需要拿强光手电,实在是太麻烦了。
因此我想着:下次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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