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而罗山金矿冲突导致死伤十余人,定然会是当下人们讨论的焦点。
很快。
苏良便听到有三人讨论起来。
“金矿冲突,其本质原因就是朝廷要吃独食,淘金人没了生计,能不闹吗?朝廷如此与民争利,吃相实在是难看!”
“刘兄,胳膊拧不过大腿,全宋变法之际,谁敢逆朝廷的政策?”
“怎么不敢!朝廷违背民心民意,若真将那些淘金者逼得造反了,恐怕损失会更大,我觉得朝廷会妥协,毕竟,与民夺利,不得人心啊,凭什么禁止民间百姓采矿!”
听到此话。
苏良的脸色不由得变得铁青起来。
自全宋变法以来,他最厌烦的一句话便是:与民争利。
这三年,朝廷的各项新法措施。
有与巨商富贾争利,有与士大夫官员争利,有与宗室外戚争利,但都没有与民争利。
因为,民心才是变法成功的保障。
但很多反对变法者,总是以“与民争利”来诋毁变法。
在他们眼里,奸商、恶霸、贪官污吏,才是民。
苏良忍不住回头反问道:“三位,你们为何会认为朝廷禁止百姓采矿,乃是与民夺利?”
“难道不是吗?”一名身穿长衫的年轻人反问道。
苏良摇了摇头。
“朝廷禁止民间百姓私下采矿,原因有三。”
“其一,民间采矿,获利者多为矿商。矿商私藏金粒偷税,已成歪风。当地少税收,便只能向底层百姓加税,长此以往,富人愈富,穷人愈穷,此乃国之大害也,于民于国皆无利。”
“其二,商人之掘矿,皆是无序开采,毁坏耕地林木,极易引起灾情且易出事故。莱州民间私矿对一条人命的赔偿仅有3-10贯钱,人命之贱,不如富人的一顿饭。据我所知,每年死于矿上的百姓,便不下五百人,这五百人,皆为家中顶梁柱,此等使得百姓家破人亡的掘矿之法,难道不应该废止吗?”
“其三,火药炸矿,高效而有秩序,必然会取代民间人工挖矿模式,有利于巩固当地财赋,州衙的钱多了,便会修桥修路,行庠序之教,从长远角度来讲,难道不是益事吗?”
三名年轻人顿时有些发愣。
从他们的表情来看,觉得苏良之言,有些道理。
这时。
一个年轻人又道:“淘金者也知淘金之危险,但不也是为了养家糊口吗?掖县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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